根据市教育局厦教局综[2006] 8号文《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厦门市2006年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为了形成我校办学特色及教育教学需要,经市教育局基教处批准,我校高一新生拟招收破格录取生10名。现将破格录取的具体招生方案公布如下:
一、 招生对象及名额:(10人,招生名额在学校新高一招生数540人以内)
1. 体育类破格录取对象及名额:
面向同安、翔安区各中学招收持有本地户口,具有体育特长的应届初中毕业生6人,其中篮球、排球各招收3人。
2. 艺术类破格录取对象及名额:
面向同安、翔安区各中学招收持有本地户口,具有艺术特长的应届初中毕业生4人。其中音乐、美术各招收2人。
二、报名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者均可报名。
(一)、综合素质条件: 初中毕业综合素质评定良以上(含良)。
(二)、专业素质条件:
1、体育类:
A.男篮:具有较好的篮球基本功,身高175cm(含175cm)以上(后卫队员身高170cm以上),且于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户口簿为准),初二至初三年级时曾参加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参与组织的比赛并获得前四名的球队的主力队员。个人身体素质及篮球基本功特别突出者,身高可以相应的降低3 cm,出生年龄可放宽至1989年1月1日以后。
B.排球:具备较好的排球基本功,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户口簿为准),初二
至初三年级时曾参加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参与组织的比赛并获得前四名的球队的主力队员。个人身体素质及排球基本功特别突出者,出生年龄可放宽至1989年1月1日以后。
2、美术类:
具备该专业素质且初中阶段参加由教育行政部门举办或参与举办的比赛中获得区级以上奖项者(区级三等奖以上、市级优秀奖以上)。
3、 音乐类:
(1)声乐:具备该专业基本素质且初中阶段参加过由教育行政部门举办或参与举办的区级以上声乐比赛或演出且获得区级以上奖项者(区级三等奖以上、市级优秀奖以上),如果未获奖但参加过毕业学校的大型演出且是学校合唱队的主要成员也可以。
(2)器乐:
a.民乐(二胡、古筝、竹笛等):考生应通过五级(含五级)以上考级级别,并能演奏符合该级别水平的曲目。
b.西洋管弦乐(小提琴、长笛等):考生应通过五级(含五级)以上考级级别,并能演奏符合该级别水平的曲目。
C.键盘(钢琴、手风琴、电子琴等):钢琴类考生应通过七级(含七级)以上考级级别,并能演奏符合该级别水平的曲目;手风琴、电子琴类考生应通过五级(含五级)以上考级级别,并能演奏符合该级别水平的曲目。
三、报名时间:2006.5.17~2006.5.19
四、报名办法:
5月17日至5月19日到我校教务处报名,并提供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表(向我校教务处索取),体检表原件、学籍卡复印件(加盖原毕业学校公章),半身一寸照片一张(黑白、彩色皆可,用于贴报名表)。
五、报名咨询电话:7303124、8525363、13850057887
厦门市五显中学
2006年5月16日